北約的裂痕與國際秩序的轉折:從防禦同盟到體系鬆動
【丁連財的政治與國際關係評論】北約的裂痕與國際秩序的轉折:從防禦同盟到體系鬆動 美國總統唐納·川普與國務卿馬可·盧比歐對歐洲盟國在美伊衝突中的「不支持、不協助、不支援」(西班牙與義大利拒絕美國軍機使用其基地,法國拒絕美國運往以色列的軍事物資通過領空,英、法、德等國對美國呼籲派遣軍艦護航油輪通過荷姆茲海峽不理不睬)表達強烈不滿,這表面上看似一次外交摩擦,但實質上,它揭示的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NATO)內部長期潛伏的根本張力:北約究竟是一個防禦同盟,還是一個可被美國動員的全球軍事工具? 這個問題若無法解決,北約即便形式上存在,也可能在功能上逐步空洞化,最終引發二戰後國際秩序的重大重組。 一、公約第五條款的界線:防禦承諾與進攻戰爭的分野 北約的制度核心,是其第五條集體防禦條款。自1949年成立以來,這一條款的精神始終明確:只有當成員國遭受攻擊時,其他成員才有義務提供協助。歷史上唯一一次正式啟動,是在美國受到九一一恐佈攻擊事件之後。 即使啟動北約第五條款,盟國必須出兵協助美國攻打窩藏賓拉登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權,但有一些盟國加上附加條件才出兵,譬如德國士兵不参與第一線作戰行動,只擔任類似警察的維安成員。 在歐洲國家的理解中,北約是一種帶有高度法律與道德約束的防禦契約,而非一種可隨意動員的軍事聯盟。 然而,美國部分政治人物(尤其是川普陣營)對北約的理解則逐漸轉向工具性:既然美國長期承擔主要軍事成本,盟友就應在戰略上配合美國的行動,即使該行動並不符合嚴格的「被攻擊」前提。 當美國對伊朗採取主動軍事行動時,歐洲國家拒絕提供基地、空域與後勤支援,正是基於這一制度理解的差異。他們認為,這並非集體防禦,而是一場選擇性的進攻戰爭,北約並無義務參與。 這種分歧,並非「枝微末節」(technicalities,此英文字在此若被譯成「技術」,是重大翻譯錯誤,請參見丁連財在網誌【丁連財的翻譯與出版研究評論】中的專文解析說明)的爭議,而是對北約存在意義的根本分裂。 二、同盟信任的侵蝕:從制度到心理的瓦解 同盟的本質,不只是條約條文,而是「可信承諾」。北約之所以能在冷戰期間有效運作,是因為各國相信:在關鍵時刻,彼此真的會為對方而戰。 然而,當美國質疑歐洲盟國「不願承擔責任」(商人總統川普以「成本效益觀點審視北約,要求各成員國大幅提高國防預算,而非依靠美國軍力坐享其成),同時歐洲又懷疑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