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荷姆茲到台灣海峽——國際海峽、航行權與「封鎖即戰爭?」的全球問題
【丁連財的政治與國際關係評論】從荷姆茲到台灣海峽——國際海峽、航行權與「封鎖即戰爭?」的全球問題 一、三個最基本的海洋法概念 理解問題之前,必須先掌握三個核心概念。這些都來自: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英文全名: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簡稱 UNCLOS) 1️⃣ 領海(Territorial Sea) 每個沿海國家可以從海岸線往外劃定: 👉 12海里(約22公里) 在這個範圍內: ✔ 國家擁有接近「陸地」的主權 ✔ 可以執法、管制、安全防衛 👉 簡單理解: 領海 ≈ 海上的「國土延伸」 2️⃣ 無害通過權(Innocent Passage) 即使是他國領海,外國船隻仍可以通過,但有條件: ✔ 必須是「無害」 ❌ 不得從事軍事威脅、演習、間諜活動 沿岸國可以: 要求遵守規則 在必要時限制甚至暫停通行 👉 重點: 這是一種「有限的通行權」 3️⃣ 過境通行權(Transit Passage)【最重要】 這是專門為「國際海峽」設計的制度。 適用條件: 海峽銜接兩個重要海域 為全球航運必經之路 一旦符合: ✔ 所有船舶(包括軍艦)可通行 ✔ 不需事前許可 ✔ 沿岸國不得阻止 👉 重點: 這是一種「高度自由的通行權」 二、荷姆茲海峽:法律與現實的典型衝突 荷姆茲海峽 位於: 北:伊朗 南:阿曼 (一)它屬於誰? 👉 幾乎全部在兩國「領海」內 ✔ 法律上屬於伊朗與阿曼 (二)那為何不能封鎖(blockade)? 因為: ✔ 它是國際海峽 ✔ 適用「過境通行權」 (三)一句話理解 地理上屬於國家,制度上屬於世界 三、伊朗為何仍能威脅封鎖? 伊朗 的立場: 對軍艦通行保留 主張需通報或許可 多次威脅「封鎖」 但 美國 與多數國家認為: 👉 過境通行權屬國際習慣法 四、最關鍵問題:封鎖是否等於戰爭? (一)國際法基本原則 依《聯合國憲章》: ❌ 禁止使用武力 ✔ 僅限自衛或安理會授權 (二)什麼是封鎖? 典型行為: 水雷封海 攻擊商船 軍事阻止航行 👉 法律上: ✔ 屬「使用武力」 ✔ 甚至「武裝攻擊」 (三)後果 其他國家可: ✔ 行使自衛權 ✔ 軍事反制 👉 結論: 封鎖國際海峽 ≈ 戰爭行為 (四)現實案例:荷姆茲危機 當伊朗威脅封鎖時: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呼籲聯合國授權動武 英國主導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