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專門用語翻譯 丁連財15分鐘政治學常識講義(關鍵詞附英文)
【丁連財的翻譯與出版研究評論】【政治專門用語翻譯】【丁連財15分鐘政治常識講義(關鍵詞附英文)】不需要就讀政治系或苦讀政治學
最近閱讀《共產元年 1917:俄國革命與改寫世界歷史的關鍵時刻》,發現軍事用語全錯 (參見網誌軍事用語在台灣媒體與書籍都亂翻譯 以《共產元年 1917:俄國革命與改寫世界歷史的關鍵時刻》為例),而政治用語也錯誤很多。
《共產元年1917:俄國革命與改寫世界歷史的關鍵時刻》(The Russian
Revolution,1917, Rex A. Wad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third edition,2017;〇家〇譯,譯校〇蕭〇,責任編輯〇鴻〇,審定〇雪〇,廣〇出版社,2021)
學歷高不見得學力強 無力翻譯內容具有大量政治與軍事用語的書籍
該書譯者是 T 大外文系畢業,美國 IUPUI 傳播碩士,曾擔任外文記者兼企劃,目前專職中英翻譯,作品內容以人文領域為主,類型包括書籍、紀錄片、短片、新聞稿等。該書譯校、責編也是碩士,審定更是博士,卻都不具備政治學常識,而看不出翻譯有誤。
筆者認為寫作、撰述、翻譯、編輯、審定人文與社會學科(尤其是歷史)書籍者,一定要具備跨學科跨領域的知識,這在先進國家是基本功,而非嚴苛要求。
西方一流學者都是通博又精熟多學科多領域知識的 Renaissance
Man,是遨游七海的藍鯨而非缸中魚,是翱翔天際的神鵰而非籠中鳥。台灣幾個知識產業 (出版、翻譯、傳媒、教育、學術)中涉及人文和社會學科的從業人員,必須大幅改善英外語文程度並厚植知識底蘊。
丁連財15分鐘政治常識講義(關鍵詞附英文)
政治學用語不能只查一般字詞典,也不能只知道英漢對照字彙而不懂其詳細定義。大家不必成為政治學者,也不用就讀政治系,只要看懂一本政治學導論,牢記關鍵概念(英漢雙語)與關鍵字詞(英漢雙語)的定義,以及實際例子即可。
centralization(集權)、devolution(權力下放)、decentralization(分權),以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與權限而言,指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權力分配;若以布爾什維克或共黨而言,則是集中化,指權力由黨員、黨代表大會、黨中央委員會、黨中央常務委員會 (政治局),一路往上集中到領導核心 (效忠主義與領袖)。
totalitarianism (極權:列寧、史達林、希特勒、毛澤東),authoritarianism (威權:蔣介石、蔣經國、朴正熙、馬可仕、蘇哈托、皮諾契特) ,democracy (民主),指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權力關係。
極權者對所有人民、所有階層、所有活動、所有職業、所有事務進行無所不用其極的全面 (total) 高壓控制;威權者不容被統治者質疑或挑戰其政治權威,只在與政治無關的層面賦予人民部分自由;民主體制下被統治者享有憲法賦予的全面與充分自由。
unitary state (單一制國家:法國、紐西蘭、日本) ,federation (聯邦:德國、印度、馬來西亞、加拿大、墨西哥、1789年之後的美國),confederation (邦聯:瑞士、1776至1789年的美國) ,指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 (邦、州、省)不同權力分配形式的國家組織架構。
單一制是中央政府權力很大而地方政府權力小;邦聯是地方政府權力大而中央政府只是類似一個協調委員會;聯邦是中央政府管理全國性的事務 (國防、外交、情報、貨幣、金融等),非屬於全國必須一致的事務則留給邦、州、省自行管理。
presidential government (總統制:美國) , semi-presidential government (半總統制/雙首長制:法國、台灣、韓國) , parliamentary
government (議會制/內閣制: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以色列、英國、荷蘭、挪威、瑞典、西班牙、加拿大、澳洲、紐西蘭) ,指行政權與立法權不同關係運作模式下的政府形成與權力行使的制度。
議會制/內閣制:
取得立法權者(國會席次過半的單一政黨或多黨聯盟)就取得行政權而執政,總理/首相與內閣部長本身就是國會議員,必須在國會與在野黨的影子內閣經常辯論。政府任期依各國憲法規定,四年或五年,但是總理/首相可以解散國會,在野黨亦可發動不信任投票而倒閣,而致政府任期縮短。
國會重選之後,回到相同的過程,取得立法權者 (國會席次過半的單一政黨或多黨聯盟) 就取得行政權而執政,總理與部會首長和國會議員都沒有確定任期。
多黨林立且小黨很多的國家,必須藉由政黨協商與權力交易才得以勉強取得國會過半席次,組成聯合政府
(coalition government)。只要有一兩的小黨出走,國會席次就不過半,政府就垮台,政治非常不穩定。
掌握實權的政府首長 (head of
government) 是首相或總理,國家元首 (head of state) 則是僅具有儀禮功用的虛位國王 (英國、荷蘭、挪威、瑞典、西班牙等王國世襲,馬來西亞王國由各土邦蘇丹輪流),或者是虛位總統 (德國、印度、以色列、新加坡等共和國)。這類政府的總統不具有實權,由國會推舉選出,而非人民直選。
總統制:
總統本身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長,沒有總理這個職位。台灣對美國政治最常見的誤解之一就是把國務院誤會為行政院/內閣,那是外交部才對;而美國國務卿相當於他國的外交部長,絕對不是總理。在總統制國家,總統具有行政權,國會具有立法權,兩者制衡。
總統有權提名部會首長與最高法院大法官,但必須經過參議院相關委員會認可並交由參議院院會表決通過。部會首長不在國會院會接受質詢,而是參加國會相關委員會召開的聽證會。
總統與國會議員都有確定任期,美國總統一任四年;聯邦參議院代表各州 (邦),議員一任六年 (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聯邦眾議院代表人民,議員一任二年。
半總統制/雙首長制:
有國家元首(總統),又有政府首長(總理、行政院長),人民選出總統也選出國會。
若總統所屬政黨不同於國會席次過半數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總統僅僅保有國防與外交權 (台灣多一個大陸事務與政策權) ,其他權力歸總理與內閣;若總統所屬政黨也掌控國會過半席次,則所有權力歸於總統,總理只是聽命辦事員。
若總統所屬政黨在國會不具過半數議席(譬如賴清德),而在野黨也沒有提出不信任投票 (no-confidence vote),則執政黨仍然可以組閣執政(譬如卓榮泰),這稱為『少數政府』(minority government)。少數政府的弱點是其提案難以獲得國會表決通過,施政困難,除非事先密集協商給予在野勢力部分權力與利益。
雙首長制的法國,內閣制的以色列、加拿大、紐西蘭都出現過少數政府。解決少數政府困境的方式之一,就是解散國會重選,作法如何視各國憲法規定。
***另外還有人民的自由與權利、選舉制度,一堆由字首字根字尾排列組合而成的政治詞彙anarchy monarchy oligarchy autarchy democracy autocracy aristocracy autocracy bureaucracy technocracy punditocracy theocracy plutocracy plantocracy kleptocracy pornocracy genrotocracy --ism --ist --ate --dom --ship … 另找時間編寫15分鐘講義。
第3章君王權貴與人民、第4章政治與外交之一、 第5章政治與外交之二 有分類整理出約500個字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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